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集會及結社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參政權)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集會及結社自由);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參政權)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016-027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報告書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參政權
關鍵字:集會、結社、參政權、公職人員選罷法。
描述:
內容描述:國際人權宣言第二十一條提出人人有以平等機會直接參與本國公務之權,而台灣現行的公務人員選罷法規定現役軍人、軍事及警察學校學生或警察、現在在學肄業學生,均不能參與登記為候選人,之後雖修改,但是對於國內學生仍不允許餐與公職選舉,而國外生則不在此限制。
出版者:
出版者:前衛出版社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貢獻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日期:
出版日期:2005-12-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2004年台灣人權報告書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人權時事之一–嚴刑峻法的迷思
人權時事之一–嚴刑峻法的迷思
2008年人身自由IV短論:「回應『...
2008年人身自由IV短論:「回應『...
同志人權登上國家檯面
同志人權登上國家檯面
1996台灣人權報告
1996台灣人權報告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婚姻、家庭之權...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婚姻、家庭之權...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自由平等)、第二...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自由平等)、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