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九條(對社會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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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015-034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報告書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人權工作須知、平等權。
描述:
內容描述: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九條提到人人有對社會服務的義務,且行使權利時也應受到法律的限制,此目的唯一的目的在於確認及尊重他人之權利與自由,且此等權利不能違背聯合國之宗旨與原則。
出版者:
出版者:前衛出版社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貢獻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日期:
出版日期:2004-07-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2003年台灣人權報告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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