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名稱:慈祐宮聖母香燈碑記(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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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物系統代碼:HM_75_im20110902_rel_org-07
資料類型:
型式:實體物件
主題與關鍵字:
藏品類目:宗教信仰與儀式禮俗
主題類別:宗教信仰
描述:
原詮釋資料:位於慈祐宮三川殿右壁,撰文人為艋舺縣丞曹汝霖,書畫人為臺灣府知府熊一本。依據陳培桂「淡水廳志」卷六「典禮志」所載:「天后宮……一在新莊街,乾隆十八年(府志作雍正九年)建;四十二年,巡檢曾應蔚修;嘉慶十九年,縣丞曹汝霖重修。」 慈祐宮主祀天后(即天上聖母、媽祖),清乾隆二十八年(西元一七六四年)淡水撫民同知胡邦翰給示,明訂該廟店租、魚池、渡租等收入充為廟內香燈的費用。次年,為恐規矩未彰,乃勒石立規,使赫然知有神靈存在,即成本件碑記。文中首述祭祀與香燈的重要,文末開三議,明訂收租、使用與管理的規條。碑文曾收錄於「北碑集成」。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日期:
攝影日期:2011-09-02
格式:
尺寸:61×101(㎝)
管理權:
機構名稱:慈祐宮管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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