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非孝之可否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69000003199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劉 魯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非孝論之出也。甲者喝而乙者駁。前者是而後者非。舉世譁然。莫不驚駭。嗚乎。父子之親。天性也。姑勿論鞠育之恩。昊天罔極。而腆然人面者。試問何所由來。水無源也不活。木無本也不生。故聖人之立三綱五常也。孝為首重。而奉之者祗在一誠。非可矯揉以造作也。非欲阿世以取容也。渾渾噩噩。庸庸常常。順自然之理。行自然之道而已。奈何視為多岐。竟敢倡言孝字過於權威。而欲非難黜去者。是豈人類也乎。有心人深為世道人心。抱無窮隱憂焉。夫以震旦國勢之衰。公理不敵於強權。憂時志士。惟西人之是師。西學之是從。說自由。重平等。國體也。政治也。民俗也。不辨是非。不論黑白。靡不改革。甚至吾人家庭。亦在改革之例。謂父母貽誤幾多有為子女。孝道殘害無數自由。尊重孝道者。目為奴隸性。故其言也。新奇百出。大有駭人耳目之觀。其引證也。倒置參差。專以古時行孝之人。為不足取。而以無關輕重之愛情括之。高視闊步。放膽狂言。以此欺人。其誰敢信。歷觀環球五洲。幅員之大。文化之久。有如中國者乎。彼中國之為國。實以孝為國本。故鼎可革。祚可移。而孝字必不可滅。上下數千年。孝之誤人者。曾有幾見哉。耶蘇也。不敢毀孝。佛氏也。不敢誣孝。何以今維新者。竟有此見解。且孝者。人子當然之義舉也。事父母之道。孝可也。不孝必不可也。愛者自由之心理也。待平等之禮。愛可也。不愛亦無不可。又云非孝云者。非欲人不孝也。其實即非難孝道之意。而欲排去孝字者也。既敢排孝。則心目中即視父母為平等之人。亦即以孝道為父母不當得之意味也。害天理。滅人倫。莫此為甚。行見自由滿口。戀愛成風。孝之名不存。而孝之實即亡。人與畜也何別。父與子也何親。亂其是又亂其非。混混沌沌。復現出五千前之世界矣。揆厥荼毒之由來。彼作俑者。較之不孝。其罪尤出萬倍。何也。不孝者。一人之罪也。贊同非孝論而鼓吹者。千百萬人之罪人也。造作非孝之論者。千百世億萬人之罪人也。可不戒哉。可不懼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列傳六
節孝名冊
五桂嶺石壁肖像
列傳六
陳旭初先生輝
列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