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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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184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湛恩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讀大學一書曰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又曰家齊而後國治。可知國之本在家。家庭之間。尤不可不講教育也。昔唐代李景讓之母鄭氏。少寡子幼。而治家嚴明。教訓三子。卒皆成名。宋代呂希哲之母申國夫人。雖甚愛哲。而教哲事事循規矩。卒亦成功。他如王旦之教。家有素風胡瑗之教。家至嚴肅。迄今聞其家風者。莫不興起。誰謂家庭之教育。可置諸不論不議耶。乃自高風既邈。而輕視教育者。每執不疾不聾。不作阿家翁。遂謂子弟。成敗出於自然。何須過於嚴刻。成者聽其自成。敗者聽其自敗。此家庭教育之箴規。所以頹然不振也。噫。誤矣。獨不思教育之責任。家庭之負荷為尤重。苟教育不加之意。雖師傅誨之諄諄。兒童終聽之渺渺。今試舉失教育之弊。約陳三事於左。一在兒童易生驕慢。驕慢之念既生。則對父母不知孝敬。處兄弟不知友恭。家庭之習慣。既成其自然。雖有師傅亦空振木鐸之聲耳。且推之他日犯上作亂之事。不由此肇其基乎。一在兒童易習奢侈。奢侈之習既染。則見人之章身文繡。便欲東施效顰。聞人之悅口肥甘。遂以惡食為恥。家庭之處置。苟如願相償。勢必有尾大不掉之患。試揣其將來傾家蕩產之害。不由此發其端乎。一在兒童易生懶惰。懶惰之心一生。則將安將樂。不親朋友以取資。以遨以遊。竟掩父母之耳目。家庭之防閑。既如此不密。將逸居無教。能免近於禽獸乎。凡若此者。皆失教育之弊也。苟能深痛其弊。而教之育之。則弊去而利自生。行見化驕慢而生愛敬。歛奢侈而歸節儉。去懶惰而勵精勤。循家庭之規。蹈家庭之矩。更進而就學以成之。則幼學壯行。上致君。下澤民。揚名顯親。不特可成其家道。且大振其家聲。而家庭教育之芳徽。不宜為遠近閭里所見重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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