輓被強盜林朝和絞殺殉職不屈張輝煌文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55000003181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洪秋山
主題與關鍵字:
彰化崇友社貳拾週年紀念詩文續集
描述:
內文:回憶我臺。自隸帝國版圖。不覺經己四十星霜矣。然官民會社銀行組合重役。街庄長書記雇員。及商店雇人。尋一盡職者不易。尋一不貪財利者。更不易。尋一感自已之責任。寧為一死而報東主者。且更不易。尋一三者俱全。且又更不易。何期今春正月閱報始見有其人。其人乃誰姓張名輝煌。彰化市人也。年方十七。就有浩大之氣。不甘蠖屈。即駐足於臺中市橘町。惠祥商店為給士。頗得東主之青顧。視彼如猶子。彼視東主猶父。凡事信實慇懃謹慎耐勞和氣。無論遠者近者。莫不咸欽。由是東主益任以大。正月十四日。委其代領五千餘金之巨款。奈何彼蒼不相吉人。歸自途中。邂逅與強盜林朝和相逢。邀其往觀野球。祇臺中水源地後之北屯庄。寶覺寺後方。離縱貫道路約三十六米之蔗#。復邀其啖蔗。及入#中。始則謂彼曰。錢速與我。人若問汝。錢何處去。汝則曰。被盜所奪。然彼不唯從。繼則用武彼則拚命抵抗。終致弱者難以敵強。遂被其以右手絞殺。然後屍以蔗葉掩蓋而逃。延至正月三十日。始被人發見。鳴呼痛哉。夫年多之人。處此逆境。捐軀殉職。凡人猶或嘉之。褒之。輝煌一少小年華之童子。尚能知感自已之責任。當盜搶剝之際。即奮不顧身。竭力以擊而死。則不惟當今之諸君子。悲其慘死。即千古之讀其史者。尤有餘悲焉。嗟乎當今之官民會社銀行組合重役。街庄長書記雇員及商店雇人。受賄瀆職。橫領公金詐欺之若輩。名譽不顧者。視於輝煌不大有天壤之別。能不愧死者乎。不大有天壤之別。能不愧死者乎。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36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風俗志
雲林寺
商務志
澎湖處大海之中
列傳六
臺灣孝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