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歸賊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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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34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宏宗實知生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鄭從興。北之基隆人。父某。出家於福州鼓山。頗守法規。對於人生觀淡如也。且欲其子同歸不二法門。鄭七八歲時。亦攜去為沙尼。未數月。某忽得疾日益危。彌留之際。即托孤於其師傳芳。傳芳本台南人。深憐之。教之課誦。名之曰成圓。及弱冠。傳芳攜之歸臺。駐錫開元寺。越數年。傳芳證果涅槃。成圓承其住職。時年未及壯也。色界之天不能即破。拐帶人家侍妾以去。逃之南洋。故諺有之曰。賊心和尚面。誰知我佛有靈。則於冥冥中譴責之。所得非義財約六七千金。盡喪於商場中。及嗒然返。寄跡鷺江。與諸無賴遊。討生活於賭博場裏。去歲冬間。餬口計窮。乃謀其徒黨。截劫一支那人。案發。廈門領事泒警察押解還臺。限以三年為期。禁其不准重踏是地。當成圓在開元寺。曾收一徒曰銓淨。現任副監院。今聞其師犯案逐歸。意欲招之。相助為理。寺中眾僧。極力反對。蓋以成圓既犯貪財。癡殺盜淫。十惡。何可使之復來。污穢清淨之域乎。況開元寺為鄭延平。北郭圓故址。蓋臺南名勝。推為第一。亦斷不容此賊禿。為臺南人士羞。故必深惡而痛絕之。銓淨何物。安得以個人之私情。而致不顧宗教禮面。不恤人言。不視管理者。而欲以無垢之山門。收容此兇惡罪犯。奚可哉奚可哉。警告法雲寺和尚達精獅。現任監督桂竹林大屋內少女少尼一個野禿。自數月前。以種種甘言蜜語。誘基隆三女子。要令購此屋。作女人堂。已購成。今在外觀則女修養所。內則實是野禿達精之女子尼姑藏春所也。經云萬惡淫為首。近觀全島大部分的和尚。竟以萬惡淫為先歟。此禿數年前在法雲寺內跳巫。關落陰。畫符念咒等。千變萬化。無所不為。親眼見者人人皆倒退三步。今愛情未饜。其無施符念咒作法。相從者若何其多耶。今特告青春年少女子尼姑。修者自修。行者自行。何必要受此野禿監督耶。請即斬頭除名。女眾中另選。德重道高者任監督。是為至要。願作野禿尼姑頭的達精獅也。可以應天順時退隱。無以一己侵害社會風教。則其可矣。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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