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鼓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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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26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黃臥松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今之文明者。曰平等自由。戀愛神聖。他人之妻女可以任我自由戀愛。抑不知自己之姊妹妻女。可以任他人之戀愛乎。此誠不可解者也。洪荒之世。人獸無分。不知禮義。不知廉恥。羲皇之朝。制定婚嫁之法。禮儀未備。周公制禮。人事之儀則。燦然大備。猶有鄭衛之淫風。臣弒君。子弒父。故我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自是以來。歷代治亂無常。治則國家輒遵禮法。亂則綱紀廢弛。風俗頹敗。今之淫風猖獗。所謂自由戀愛者。謂之神聖。謂之文明。噫是洪荒草昧未開之世也。是鄭衛桑間濮上之行也。若以此為文明。狗彘之苟合。於萬耳萬目。街衢之中。亦可之文明也。採茶車古歌仔戲。亦文明也。自由戀愛之好模範也。以此不學。而學歐美。陋矣。嗟呼。下流社會。未識廉恥禮義。未足憂也。莘莘學子。歐美之文明藝術不學。而學戀愛自由為神聖。文明中毒。傳染社會。容年三角戀愛。則一變而為五角戀愛。夫已氏之罪惡。人神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諺所謂其父行劫。子且殺人。崇文社奮起筆誅。絞盡作者頭腦。以風紀肅正並嚴重社會制裁議。驅除蟊賊檄。徵文。二期之文。經文宗慎選數十篇。以寓懲勸。載之報上行世。茲得有心世道士君子。慫恿付之沿槧。以垂永久。余學拙才?。豈無一言附驥沁園先生之篇末乎。不揣無文。爰有所感。而為之序。 昭和元年書於彰化崇文社內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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