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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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43000001933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台灣通史
描述:
內文:  光緒十一年秋七月初八日,欽差大臣左宗棠奏請臺灣建省。旨下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六部、九卿會同各省督撫議奏。九月初五日,軍機大臣醇親王奕等奏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詔曰可。十二年春三月,又詔曰:『閩、臺防務關係緊要,該督撫等商辦一切,務當和衷共濟,不分畛域,力顧大局。上年諭令該督撫等會議改設各事宜,並著一併妥議,毋稍遲延』。十三年夏四月,新任巡撫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楊昌濬合奏,籌議臺灣郡縣分別添改裁撤,以資治理。疏曰:『臺灣疆域,南北相距七百餘里,東西近者二百餘里,遠或三四百里。崇山大溪,鉤連高下。從前所治,不過山前迤南一帶,故僅設三縣而有餘。自後榛莽日開,故屢增廳治而猶不足。光緒元年,沈葆楨請設臺北府、縣以固北路,又將同知移治卑南以顧後山,全臺官制,粗有規模。然彼時局勢未開,擇要修舉,非一勞永逸之計也。臣等公同商酌,竊謂建置之法,恃險與勢,分治之道,貴持其平。臺省治理視內地為難,而各縣幅員反較多於內地。如彰化、嘉義 、鳳山、新竹、淡水等縣,縱橫二百餘里、三百里不等,倉卒有事,鞭長莫及。且防務為治臺要領,轄疆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至山後中、北兩路,延袤三、四百里,僅區段所設碉堡,並無專駐治理之員。前寄清虛,亦難遙制。現當改設伊始,百廢俱興,若不量予變通,何以定責成而垂久遠?臣銘傳於上年九月,親赴中路督勦叛番,沿途察看地勢;並據各地方官將境內扼塞道里田園山溪,繪圖貼說,呈送前來,又據撫番清賦各員弁將撫墾地所陸續稟報。謹就山前後通局籌畫,有應添設者、應改設者、應裁撤者。查彰化橋仔頭地方,山環水複,中開平原,氣象宏敞,又當全臺適中之地,擬照前撫臣岑毓英議,就該處建立省城。分彰化東北之境,設首府曰臺灣府,附郭首縣曰臺灣縣。將原有之臺灣府、縣改為臺南府、安平縣。嘉義之東,彰化之南,自濁水溪始,石圭溪止,截長補短,方長約百餘里,擬添設一縣曰雲林縣。新竹、苗栗街一帶,扼內山之衝,東連大湖,沿山新墾荒地甚多,擬分新竹西南各境,添設一縣曰苗栗縣。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廳、四縣,均隸臺灣府屬。其鹿港同知一缺,應即裁撤。淡水之地,東控三貂嶺,番社岐出,距縣太遠。基隆為臺北第一門戶,通商建埠,交涉紛繁。現值開採煤礦,修造鐵路,商民集,尤賴撫綏。擬分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撤歸基隆廳管轄。將原設通判改為撫民理番同知,以重事權。此前路添改之大略也。後山形勢,北以蘇澳為總隘,南以卑南為要區,控扼中權,厥惟水尾。其地與擬設之 雲林縣,東西相直。現開路一百九十餘里,由丹社嶺、集集街徑達彰化。將來省城建立,中路前後脈絡,呼吸相通,實為臺東鎖鑰,擬添設直隸州知州一員,曰臺東直隸州。左界宜蘭,右界恆春,計長五百餘里,寬三四十里、十餘里不等,統歸該州管轄,仍隸臺灣兵備道。其卑南廳舊治,擬請改設直隸州同一員。水尾迤南,改為花蓮港廳,墾熟田約數千畝,其外海口水深數丈,稽查商舶,彈壓民番,擬請添設直隸州判一員,常川駐紮。均隸臺東直隸州屬。此後路添改之大略也。謹按臺灣疆土賦役,日增月廣,與舊時羈縻僑置,情形迥不相同;因地制宜,似難再緩。況年來生番歸化,狉榛之性,初就範圍,尤須分道拊循,藉收實效。臣等身在局中,既不敢遇事紛更,以紊典章之舊,亦不敢因陋就簡,以失富庶之基。損益酌中,期歸妥協』。詔曰可。於是分設三府、一州、三廳、十一縣,以臺灣府為省會,駐巡撫。而設備未周,暫駐臺北。十五年秋八月,命臺灣知縣黃承乙、中路統領林朝棟築城,固將以為中樞之地矣。   初建省之時,彰化紳士蔡德芳、吳朝陽等上書巡撫,請設鹿港。略曰:『臺灣孤懸一島,南北綿亙千餘里,東盡番山,西臨瀚海。重以土浮民靡,動輒變生。無事之時,耕漁亦足相安,有事則請兵籌餉,在在仰需內地。伏思開臺之初,建設郡縣,多從海口,獨嘉義縣城離海稍遠。至如彰化縣城,西距鹿港不過十數里,其東延內山,平原遼闊,伏莽滋多;兼以溪多林茂,防禦難施。即如同治元年戴潮春之變,自內一發,城池立 陷。城之西面,若斷一橋踞一竹圍,雖內地大兵數千屯駐鹿港,經年亦不能進。洎大兵夾擊,收復之後,猶可相爭。故乾隆間貴西道趙翼有移鹿港之議,懇恩入告。事雖未行,要其大意,總在設城海口。今當盛朝威靈震疊,仰荷欽憲撫臨此邦,營建省會,從此添兵足餉,重權鎮懾,全臺託庇,萬無可慮之事。第聖人有言,處常固當思變,謹始乃以慎終。臺灣果蒙建省,省會必歸彰界。然前既有移縣城近海之議,而今省城或轉設近山。萬一地方有警,一扼溪險,竊恐萬兵難進,咫尺先不能通,何論南北。此尤大勢之當籌者。至於來龍之歸宿,海道之引導,或擇其新地,深謀遠慮,或仍其舊城,事半功倍,欽憲明見萬里,斟酌自有權衡,固毋庸某等之多贅。且事關奏聞,尤非下士之所能置辯。唯生長於斯,聞見頗熟,抱此區區,又不能坐受知而不言之咎。爰敢披瀝歷來大局情形,附繪彰化舊城來龍宿脈圖說一紙,懇乞轉詳』。不可。   十七年夏五月,銘傳辭職,以邵友濂任之。友濂文吏也,無遠略。奏請移設臺灣省會,以定規模。略曰:『前卜定省城之地,雖當中樞,控制南北;而山岳四面圍匝,距臺南、臺北兩府各四、五日程,其間溪水暴漲,交通頗煩。兼以沿海水淺,輪船難以駛入,南北有事,接濟遲延。又省城必須建築壇廟衙署等,經費浩繁,無由籌辦。伏思臺北居臺灣之上游,衙署局庫略已成工,商民輻輳,鐵路亦通,舟車之利兩備,故擬以該府城為臺灣省會』。十八年,先止城工,而省會遂移於臺北矣。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1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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