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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21000002206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雅堂
主題與關鍵字:
雅堂先生餘集
描述:
內文:妾 妾:說文:「女之有罪者為人妾,?辛女。」顧此為秦漢以來之法律,而非成周以前之制度也。古者一夫多妻,無所謂妾,史載皇帝四妃:曰西陵氏、曰方雷氏、曰彤魚氏、曰嫫母,妃則妻也,左傳曰:「嘉耦曰妃。」虞書:「釐降二女於渭汭」,二女者,堯之二女,而舜之二妃也。部落之時,族之女子皆稱妾,對於酋長而言,故與臣並舉,易曰:「畜臣妾吉。」書費誓曰:「竊馬牛,誘臣妾」,非必有罪之女也。妻妾之制,蓋起於周,周公制禮,別貴賤、明尊卑、故妾之名分,降於妻一等,然多屬媵妾,左傳謂:「凡諸侯嫁女,同姓則媵,異姓則否。」公羊傳曰:「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此則釋明媵妾之由來,而子以母貴,母以子貴,春秋猶有此例。顧此為諸侯之禮,而庶民則如何?禮曰:「聘則為妻,奔則為妾。 」又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是奔而為妾,買而為妾,非女之有罪者也。許氏狃於秦漢之法律,而忽於成周之制度,故有是言。
出版者:
連橫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74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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