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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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7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遲悔叟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戰國時。有陽翟人呂不韋者。據載籍所傳。謂不韋賈於趙。娶趙姬。時有秦之公子異人為質於趙。不韋見而驚之。曰此奇貨可居也。遂與結納焉。而邀飲於家。而又謀諸娠姬以獻之。後秦使王齕圍邯鄲。趙欲殺異人。不韋又賂趙守吏者。俾異人得逃赴秦營以歸秦。及異人代立為莊襄王。以不韋為丞相。封文信侯。至始皇時。又尊為相國。稱仲父。審如是。則不韋之發軔。特一商人耳。噫不韋豈真商人也乎哉。夫商人皆。亦只知買賤賣貴。見利思遷。此外原無他伎倆也。吾觀不韋。殆有才學。有智識。而托跡於商賈之間。以當途之物色者。故能以異人為奇貨。以娠姬作商標。以秦廷為會計所。迨至加官賜爵。則業之成也。居位食祿。財之殖也。非大有幹事才者。亦烏能演出一場之大生意若此。且其在朝也。能集編月令。垂之六經。即其遷蜀也。又能著作春秋。傳為呂覽。則又售之一世萬萬世者也。豈真商賈者能之乎。吾故曰不韋者殆有才學。有智識。而托跡於商者也。而惜也、其不知止也。使當日者。不韋於居高位時。而能反身脩德。不復與太后私通。不以嫪毒進。庶幾持盈保泰。一商人能易得嬴秦二世之基業。不亦與呂尚之一漁父。而釣出姬周六百之乾坤。後先輝映也哉。而不韋乃不早計及此。豈真有大利未盡收。不至於公然以呂易嬴而不止者。豈知天道無親。惟德是視。故一旦嫪毒事發。罪及其身。遂至於遷蜀而不克終保。嗚呼、是豈商腕之或有時疏歟。抑亦天心之報應不爽耶。悲夫。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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