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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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1200450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錫儒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天下惟有大才智之人。而後能建大勳勞之績。亦惟其能建大勳勞之績。而後竟受大奸宄之名者。如文信侯呂不韋是已。夫不韋以賈人之子。市井之夫。能識子楚於未貴之先。能脫子楚於囚趙之日。更能使子楚轉庶而為嫡。無國而有國。及其相秦也。伐趙攻楚。削魏侵韓。得邑數百城。拓地數千里。使列國之君若臣。咸稽首拜舞於秦之廷陛。非其有大才大智者。安能奏此大勳大績乎。然其受大奸宄之名者。則曷以故。說者謂其以妊娠之姬。陰謀巧計。奪取人國。更斥之為竊國之大盜。鳴呼。不韋之利祿鑽營。希榮固寵。其人品固不足取。而獨於謀奪人國一事。則吾不能無惑焉。蓋姬妾之獻。原欲取悅貴介。以為一已後日之富貴計。豈真別有私意存乎其間哉。況妊娠十月而生人。此古今不易之定理也。不韋以邯鄲姬獻於子楚。期年而生子政。則理之順者也。亦何所據而審為陽翟賈人子耶。如謂其先妊娠二月而後獻之。則入宮以後。理宜閱八月即生。亦何致延至十有二月耶。雖古有懷胎十四月而始生者。然亦祗神堯與漢之弗陵太子一二人而已。此外則未之有聞。豈不韋能豫知有此造化之巧。而乃故意為之耶。無是理也。確據毫無。詎可以陰奪人國之罪案。而定不韋為大奸宄乎。然而世嘗曰。秦至莊襄。而柏翳之祀已絕。謂其以呂易嬴也。噫斯言一出。雖歷代名儒。亦信之而漠然不加察。不知秦自孝公至昭王。國勢強盛。列國輒受其侵伐。斬首坑殺之數。約二百餘萬人。天下之公憤。無從宣洩。因以邯鄲姬係先事不韋者。故以賈人子駕其辭。謂秦先六國而亡。以快夫當時之人心。相沿傳說。竟成事實。至今二千餘年。無有能道破其疑竇者。惟明之袁了凡獨具此特識焉而已。不觀夫嫪毒事發乎。不韋被貶就國。秦王復手書斥之曰。君何功於秦。而戶封十萬。何親於秦。而號稱尚父。由是觀之。政果不韋所生。縱暴虐成性。既能改過而迎母於雍。斷不至絕情而徙父於蜀。且聞其死。而更欲求其屍以刑之。則政非不韋之子也明矣。何可以竊國之大盜斥之哉。或疑孝文立三日而薨。莊襄立三年而亦薨。皆不韋欲速二君之死。以趣其子之立。而毒殺之歟。不知宮禁原森嚴之地。弒逆豈小事之比。況秦之宗室。耳目眾多。不韋雖奸巧。亦安能連弒二君。而絕不露其形跡耶。此殆疑者之過也。蓋不韋之人品雖不足取。而其才其智。與其勳勞之大者。則誠不可泯沒。乃因含沙射影。曖昧嫌疑。千載下終莫脫陰謀人國。大奸宄之惡名。嗚呼。是亦不韋之不幸者也。可勝嘆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12月3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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