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010109003091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魏潤菴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而儒者韓愈作為原道。言博愛謂仁。行宜謂義。由是而之謂道。是道也。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軻既死。不得其傳焉。今夫茫茫大塊。果有物乎。果無物乎。謂有物。則生者不能長存。形者不能長常。物既無有。而況於道乎。謂無物。則吾實有吾飢思食。渴思飲。發乎中。而現乎外也。物實有物。耳遇成聲。目遇成色。由乎外而感乎內也。物既有物。吾實有吾。烏可無道乎。潤庵生曰。道者天下之公有。非一人所得而私也。其大也。舉天下莫之包容。其細也。舉分子莫能究竟。道猶數也。物亦數也。吾亦數也。無數則不能成物。無物則安得有數。亦安得有道。數者假定之謂也。物與吾亦假定一謂也。以之為小。小於一者何可勝數。以億為大。大於億者亦何可勝數。是故以分子為小。分子之下。當有分子。以天地為大。天地之外。亦可無天地也。其證於既往與夫未來亦然。雖有聖者不能為之闡彰。故名之曰無極。亙古無極太極之說。雖有種種。總不出一數字。而陰陽消長。其理加減乘除。一與一曰二。與十則謂之十一。與百則謂之百一。而人之於君則謂之臣。於婦則謂之夫。於父則謂之子。於昆季則謂之兄若弟。其於五官之構造亦然也。廢其甲則乙不能視。廢其丙則丁不能舉。為輪為彈。與化往來。蟲臂鼠肝。隨天付與。亦不外數之分合。然亦各有其道也。故遇可生之道。則得其生。可死之道。則得其死。可興之道。則得其興。可替之道。則得其替。數之分合無窮。物與道之分合亦自無窮。聖人設為卜筮。欲以數明道。道而明之之極。亦不外乎數。夫數累加則增。累削則減。差以毫釐。謬之千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愛其國。或保其種。此皆行宜之義。由是而之之道也。數有棄小從大。道有犧牲其小者以遂其博愛。而以宜為的。道之至也。差以毫釐。謬之千里。道亦猶數。此不可不慎也。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9月29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虞衡志
典禮志
清同治十二年,林淵源、蔡德芳奉憲采訪...
維持漢學策
八月十七日(西曆十月五日)
經營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