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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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800130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幹甫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昔者秦失其政。豪傑並爭。而天下卒歸漢高。韓信之力也。初韓信之拜將也。一軍皆驚。乃談笑之間。決劉項之雌雄。一日舉兵而東。三秦旋定。夫豈小有才者所可擬哉。既而禽魏。取代破趙。脅燕。挈齊。滅楚。勢若摧枯。漢業之成。非信而誰。此其功所以於天下無二也。讀史至曹相國參攻城野戰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以與淮陰侯俱。然參獨擅其名。而信竟至誅夷。志士至今惜之。說者曰。信有以取之也。蓋謂請為假王。固陵來緩。二者有要君之罪。漢之積怨在此。信之賈害亦在此也。雖然。此時漢高之惡意。隱伏於中。猶未昭著於外。在信功多於漢。遠過列侯。雖偶觸其忌。而不世之功。可贖前日之罪。或者帝之眷顧不忘。信得以功名終也。迨夫定陶改齊封楚。帝之惡意漸自流露。甚至迎陳被執。則殺信之心。益表白而不可掩矣。信之於帝。復何恃哉。借曰未知。猶可言也。今觀信之所言。乃曰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天下已定。臣固當烹。既已知之矣。孔子曰。色斯?矣。翔而後集。是鳥見不善而去。猶擇其所止之地。明智如信。不求所以善後之策。反不如鳥之見幾。可不悲哉。夫噲等之於漢高。起豐沛。定天下。其君臣相得。豈特父子骨肉手足哉。信降作淮陰。怏怏失職。羞與噲等為伍。計亦拙矣。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也。過則歸已。善則歸親。理也。故魏絳之和戎也。有功歸之於君。讓於群臣。君子稱之。信與帝較論長短。自許其將兵之能。多多益善。毋乃將禍而速之乎。當是時也。帝之於信。久以磨厲以須。吾刃將斬矣。而特假呂后之手。誣以叛逆之名。以塞天下之口。所謂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蓋此意也。獨是信以無罪被戮。且受赤族之誅。帝亦少恩矣哉。大史公以信學道謙讓。不伐已功。不矜其能。則可以比於大公周召之徒。後世血食矣。嗚呼。此信所以不克終耳。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8月2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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