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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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500213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陳湛恩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時至春秋。霸功尚矣。而霸功之盛。論者皆首推齊桓。曾亦思齊桓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功高霸主澤潤生民。無非其志量才識。有出於其類。拔乎其萃乎。何以言之。凡人志不大者。不能成大事。彼則慨周室之衰頹日甚。夷狄之壓迫日深。不尊周室。無以號五侯九伯之令。不攘夷狄。不能免被髮左衽之俗。其具尊之攘之之志。大有表海之雄風者如此。若夫量不寬。則勳名亦陋。彼因子糾權位之爭。而致管仲射鉤之怨。及子糾失敗。管仲受囚。在他人則誅之。幾十死無一生矣。乃因鮑叔力薦。言聽計從。不獨恕昔日之罪。而且加上位之榮。不獨授當路之權。而且尊仲父之號。非量納百川。誰能其寬又如彼者。夫如此如彼之志量。而無才以濟之。何能樹功業於天下。震聲名於來世。彼則富有權謀。數霸主中。罕有其匹。觀於立僖公以存魯。城夷儀以存邢。訂楚邱以存衛。振堂堂正正之旗?。樹興滅繼絕之奇勳。非不世之才。而能若是乎。然有才以濟其志量。尤必有識以收其效果。彼會八國之師以伐楚。不問僭王猾夏之罪。而責包茅不入祭供。此誠智者之見機而作也。設爾日不責以所易服。而責以所難馴。恐戰釁一開。兵連禍結。雄雌未決。霸業正未可知。不大異識時勢之俊傑。知進退之英雄乎。乃彼則洞悉機宜。因知罪而不深刻責。故戢干戈以修玉帛。尋舊好而會新盟。是有服楚之名。足以誇耀諸侯。而還報天子。此何其識見之大過人也。所以霸業之獨出冠時。無非其志量才識之加人一等。迄於今齊桓往矣。而考古者覽葵邱之會諸侯。奉天子以申五命。益嘆齊桓真一代霸主之雄也。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5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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