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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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5001929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蓬村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公子牟曰。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驕不與罪期。而罪自至。罪不與死期。而死自至。田子方曰。人主驕人。則亡其國。噫何其言之深切也。夫桓公之稱霸也。以鮑叔一言。忽脫管仲於桎梏。齊祓而見。尊為仲父不以前隙為嫌。卒得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中原之不左衽。端賴乎此。蓋國基初定。人心未安。烏敢自恃諸侯之貴。而萌驕傲之心。以自取其敗。是故謹抑自卑。舉國以聽賢者。方得見此盛事耳。洎乎周賜弓矢。欲許其不下拜之命。秋會諸侯於葵邱。則驕盈之氣。己見辭色。既而有封泰山禪梁父之謀。微管仲幾何不貽譏於後世乎。其不自量力也甚矣。是時也。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離枝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束馬懸車。發太行。至卑耳山而還。埶牛耳於中原。威加荒服之外者。三十餘年。其顧盼自豪。自謂三代受命。不異乎此。貴不與驕期。而驕自至。其是之謂歟。是以管仲之彌留也。囑以勿用豎刁牙開方三子。管仲初卒。言猶在耳。卒背其言而用之以致五公子爭立。國本動搖。身死不葬。為天下笑。論者以管仲不能薦賢為責。孰知桓公此時。驕侈巳極。即有賢人。亦不能用。設能用亦不能專。夫尊之為仲父。垂死之言。猶不能聽。其意若曰。吾之霸業如此其固也。吾之威德如此其尊也。吾不用仲父之言。而唯聲色是務。固無害於國計也。故予曰桓公之霸也以謹。其敗也以驕耳。鳴呼人主驕人。則亡其國。其是之謂歟。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5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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