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吳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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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200020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悔不齋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周時孫吳二子。皆著兵書。尤善於用兵者也。太史公曰。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二語道破古今著書者之通病。蓋自古坐而言者。未必起而行。或拾古人之牙慧。以文其空疏。或竊名家之緒餘。以易其姓氏。魏武著兵法新書。託言暗合古人。即左傳宋儒亦譏其浮夸。疑為其徒所增入。欺世盜名。何代蔑有。二子皆為大將稱為知兵。雖言行不相顧。瑕瑜不相掩。較勝於徒事剽竊者萬萬矣。夫武子齊人。著兵書以進闔閭。使教美人戰。法令森嚴。率兵西破楚。北威齊魯。然考左氏敘闔閭之事。未聞敘其戰略。論其功。不若吳起之多。但兵書十三篇。斟酌盡善。蘇明允稱其功遜於吳起。而其書則較勝。諒哉。吳起衛人也。始仕魯。一戰而勝齊。再仕魏。與士卒同甘苦。終仕楚。為相。明法令。養壯士。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代強秦。諸侯患之。功業赫然。論其功洵過於孫武矣。論者謂武卒兵代楚而無功、輔吳不能救其亡。不知當時伍員握大權。進退將帥。申包胥素與伍子為友、當日早有復楚之言。後哭師秦庭。秦伯賦同仇之詩。與兵救楚。員不能預防。豈武之咎乎。吳王惑於聲色。聽太宰嚭之言。許越行成。伍子力諫不從。伏劍而死。而越竟沼吳。此豈武所能救乎。明允責以數罪過矣。惜乎吳起初與武王泛舟西河。對以在德不在險。何以初仕魯以勝齊邀功。終仕楚而以用兵示武。未聞以德輔其主。論者短之。共所著兵書四十八篇。明允謂其功過於武。其書不逮於武。與史公所論大略相同。若譏其見□於楚。當日起為楚練兵。破敵。威震強鄰。忌者射殺之。此乃橫逆之加。咎在楚人也。而面臨危身覆王屍。射者連貫王身。被誅者數十人。其機智可謂過人矣。吾於此平心而論之。孫武知闔閭之不可諫而不諫。甘心退隱。不與伍子同伏屬鏤以死。其識甚高。可與百里奚等。吳起被刺。臨危能使犨人盡誅。與蘇秦死後。能使人捕刺客。同其急智。可知二子平日為將。審機觀變。料敵如神。宜乎兵家祖之。何必論其行事之短長。與書之優劣哉。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2月1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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