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商法施行法第一把十七條之討論

其他件名:商法施行法第百十七條ハ本島ニ適用ナ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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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NTUT-548-9-001-0031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書刊
媒體類型:紙本
著作者:
產生者:姉歯松平 著
主題與關鍵字:
元來利息、遲延利息、利息限制、賠償性利息
描述:
範圍與摘要:利息可區分為對本金收取一定比率的對價金額,一個是指對應還債務未還所索取的損害賠償金。雖然在法律上有規定對於利息的收取有一定的限制,超過該規定限額一律視為無效,但實際上這兩者的性質並不相同,遲延利息的收取是基於賠償原則,兩者相加後收取的高利雖會超過法律所規定,並破壞社會上善良的風俗,但因延遲影響出借人權利的賠償金,在法律上應該是不加以限制的。
保存情況:可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日治時期臺北工業學校特藏文獻圖表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產生時間:昭和13年[1938]
格式:
數量:9面
長寬高:23×15公分
語言:
編目語文:日文
作品語文:中文
關聯:
NTUT-548-9-001 祭祀公業並臺灣ニ於ケル特殊法律ノ研究(頁525-533)
管理權:
版權: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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