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為「土地稅法」第33條修正條文關於增訂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二年之規定,業於91年 1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自 總統公布施行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生效施行。有關首揭條文修正公布前後之土地移轉案件,應如何適用新舊法規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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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2616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法三字第09104757100號;土地稅法 第33條 說明;土地移轉;土地稅;土地增值稅;法規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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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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