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公營事業人員於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實施後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其於退撫新制實施後未曾領取退休(職)給與之公營事業人員年資併計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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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832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給字第0920197335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21條之1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53條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第3項 說明;公營事業人員;教職員;退撫新制;轉任;退休(職)給與;年資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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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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