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於新學期經由縣內介聘方式聘任教師兼任主任,聘期自8月1日生效,惟教師於8月22日始到職,其主管職務加給應自實際到職之日(8月22日)起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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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7586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三字第0910634057號;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 說明;加給給與;介聘;兼任;教師;主管職務加給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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