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地區」條文規定,業經行政院同意以台北縣烏來鄉等30個山地鄉及新竹縣關西鎮等25個平地鄉(鎮、市)合計55個鄉(鎮、市)為「原住民地區」之具體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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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706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原社字第0910214285號;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5條 說明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 說明 台灣省山地鄉公所組織補充辦法 說明 台灣省平地山胞生活改進運動辦法 說明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 說明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5條 說明;工作權;原住民族;原住民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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