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各機關辦理涉及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之採購,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12月29日頒訂之「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辦理並請加強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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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916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工採二字第0920006288號;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 說明;水管工程;電氣工程;建築工程;合併招標;分開招標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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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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