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發布之「師資培育法自92年8月1日修正施行以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修畢另一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辦理另一類科教師資格之適用規定及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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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914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教學字第0920644154號;師資培育法 說明;圖表格式;師資培育;合格教師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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