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應僱用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其繳納代金之查核事項,自即日起回歸由各收繳代金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查核得標廠商之僱用情況及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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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162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工採二字第0920000791號;政府採購法第98條 說明;政府採購;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廠商;僱用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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