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並將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並自93年11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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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H042841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教七字第0930037226號;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 民93.11.17 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 已廢止;各縣市政府直轄市教育經費學分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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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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