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為重申各縣市政府接收人民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及地籍圖冊抄謄案件應隨收隨辦之規定,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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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6314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38巳養民地甲字第99號;土地登記規則第38條 說明 土地登記規則第49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9-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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