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復臺北市稅捐稽征處為違章案件經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清繳者,其罰鍰仍應照提4成充司法機關辦公費,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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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4782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財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39午虞財甲字第15744號;財務罰鍰處理辦法第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0-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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