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48年秋字第1期第3頁刊登「臺灣省煤業調節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條文第5條「由主任就」主任之下漏「委員」2字,及第12條「本會置人事室主任1人」,「置」應改為「設」字,「室」字之下漏一「置」字,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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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B116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臺灣省煤業調節委員會組織規程第5條 已更正 臺灣省煤業調節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2條 已更正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9-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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