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關於「土地法」第219條第3項規定「因可歸責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者、不得申請收回土地」之認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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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051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授法三字第09834249000號;土地法第219條第3項 說明 土地法第215條第3項 說明 土地法第238條 說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534號解釋 說明;土地;土地所有權人
出版者:
臺北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9-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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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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