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之1有關公務人員在職亡故或支領月退休(職)給與人員亡故後,而臺灣地區無遺族或法定受益人者,其大陸地區遺族應於5年內申請保險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及一次撫慰金等,俾在主管機關核定領取後,依法領取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4484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彰化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三字第09101222780號;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 說明;兩岸關係;亡故;月退休給與;遺族;法定受益人;死亡給付;一次撫卹金;一次撫慰金
出版者:
彰化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彰化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水生植物介紹
水生植物介紹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十九、光緒六年正月阿里史社番黃馬下立...
表2-7 大成殿明間A2木構件損害因...
表2-7 大成殿明間A2木構件損害因...
東港廟宇神明神源雜記
東港廟宇神明神源雜記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