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育部函釋臺北縣明志國民小學教師黃和男辦理因公傷病應即退休,其新制施行前後年資是否應依教育部85年7月10日台(85)人(三)字第85056192號函釋規定,均按新制退休給與標準計算核給退休金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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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2502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中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給字第0920317503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5條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7條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21條之1 說明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21條之1第3項 說明;國民小學教師;因公傷病;退休年資;退撫新制;退休給與標準;退休金
出版者:
臺中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中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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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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