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或法團凡經向各級機關申請案件超過時限時,可向各該機關業務檢查室查詢,希週知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D049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公告
主題與關鍵字:
46府檢四字第113892號;人民法團經常申請案件處理最高時限表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7-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