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復桃園縣稅捐稽征處為營利事業逾期未申請設立營業登記者,除責令補辦並予處罰外,得依法逕行決定課征,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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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C291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財政廳令
主題與關鍵字:
46留財一字第37070號;所得稅法第76條 說明 所得稅法第108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7-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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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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