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府屬各機關為各機關職員發表有關職務上之意見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後半段及第4條次項之規定,否則嚴懲不貸,希轉飭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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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3515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41府秘法字第112701號;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 說明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2-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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