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學校教授要目—第二篇 農業科、裁縫及家事科(代謄寫):裁縫及家事科﹙公學校教學要目—第二篇 農業科、裁縫及家事科(代謄寫):裁縫及家事科﹚

公學校教授要目—第二篇 農業科、裁縫及家事科(代謄寫):裁縫及家事科﹙公學校教學要目—第二篇 農業科、裁縫及家事科(代謄寫):裁縫及家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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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B01-02
資料類型:
型式:文字、圖像
資源類型:美術工藝教育專題
著作者:
角色:編者
名稱:臺灣總督府民政部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字:公學校、教授、裁縫、家事、教材
描述:
適用對象:教師,教育學者
藏品單位:剪輯
內容描述:◎ 裁縫教學要目施行要點:  一、裁縫與手工及圖畫科關係密切,課程內容應相互搭配。  二、教師於授課時,應盡量使用國語(日語)講述各種器具材料、服裝、作業流程等。  三、本要目乃依據本島(台灣)福建人種族所編製,各校可依各地狀況酌情調整。  四、本科目於上課時,肢體動作較多,應留意舉止,以免做出不端莊的姿勢。  五、各要目中於括弧裡註明內地(日本本國)名稱,方便資淺教師授課。  六、應適時教導學生裁縫用具、材料、衣服種類、名稱、保存、染色、織物、線類的種別、價格、用途等。另,洗滌與補綴等雖屬家事範圍,亦應適時指導。  七、考量各生家庭經濟能力不同,應提前一學期告知下學期之所需教材,預留充足的準備時間。  八、四年制公學校只有兩學年上本科目,應把握授課時間傳授精選項目。  九、材料與用布應以適用家庭為主。  十、教材由小至大。先學習製作嬰兒服,最後進展到製作學生本人的衣物。  十一、先學習衣服的名稱種類、各部分名稱、丈量,裁剪與拼接等於六年制的第五學年、四年制的第四學年授課。  十二、上衣與褲子盡量成套製作。  十三、幼兒圍兜與烹飪圍裙雖是新的服飾,但具實用性,建議盡量排入課程。  十四、衣服製作完成後,必須習會正確的摺疊方式。  十五、縫紉機愈來愈普遍,應習得概略的使用方法。  十六、裁縫與手藝二科相輔相成。可考慮以課外作業方式增進學生的熟練度。  十七、應於圖畫科培養刺繡與其他手藝所需之圖案繪製技巧。 ◎ 家事教學要目施行要點:  一、家事授課以實務為主。  二、從反覆練習中熟習日常家事。  三、教材應視兒童能力,採用適用於日常生活者。  四、搭配其他科目的知識授課,尤其是理科。  五、第四學年主要以實習為主,漸次加入相關授課。  六、教師應視兒童人數與學級編製調整課程。  七、教具應採取一般家庭實用的用具。  八、鼓勵家庭生產性作業,革除怠惰習氣。  九、教師可視各地狀況調整教材。  十、四年制公學校的教學事項,參照六年制教材適度節略。
出版者:
角色:印刷者
名稱:青木嵓
角色:印刷所
名稱:盛文社
角色:發行所
名稱: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學務部內臺灣教育會
角色:出版者
名稱:花城康故
日期:
類型:印刷日期
日本年號紀年:大正2年3月20日
西元:1913-03-20
類型:發行日期
日本年號紀年:大正2年3月22日
西元:1913-03-22
格式:
材質:紙
來源:
來源名稱:公學校教授要目—第二篇 農業科、裁縫及家事科(代謄寫):裁縫及家事科
語言:
日文
管理權:
著作權:保護期間已屆滿,為不受任何權利保護之公共財。
財產物權: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藏

授權聯絡窗口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楊孟哲老師
02-27321104-2317
who77977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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