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各縣市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應就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副主管或相當職等以上人員派兼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3918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3府人乙字第132181號;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 說明 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任用法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4-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