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復學校現職教師或職員取得較高學歷,如在畢業當年7月底前,申請改支者,應自當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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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2059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3教人字第91137號;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第9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5-01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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