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示在「臺灣省省縣市立各級學校教員敘薪辦法」公佈前,國民小學教師經登記或檢定合格,或僅簡易師範畢業,其薪俸依照規定經年終成績考核晉本俸350元以上有案者,其學術研究費准按4,900元標準支給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510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68教人字第61139號;臺灣省各級學校教職員敘薪簡明表及薪級換敘表 說明 臺灣省省縣市立各級學校教員敘薪辦法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79-09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