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臺灣省各縣市58學年以前,國民中學前身之初中、職畢業生,其畢業證書遺失申請補發及更正學籍事項,自70學年度起亦授權各縣市政府自行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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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3135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教育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0教四字第42617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1-0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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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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