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實施區域計畫地區,經依法劃定為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之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及使用編定前,除土地登記簿記載之「田」「旱」地目土地,其分割、移轉應受「農業發展條例」規定之限制外其他地目土地應不受項限制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2117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71地四字第13544號;臺內地字第67083號;農業發展條例 第22條 說明 土地法 第30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82-03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國軍義助,搶修八寶圳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曹國舅.何仙姑.劉海
曹國舅.何仙姑.劉海
二二、光緒十二年元月阿里史社番潘密埒...
二二、光緒十二年元月阿里史社番潘密埒...
照片3-37 民國70年(1981)...
照片3-37 民國70年(1981)...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
圖164 右後側點金柱白蟻蛀蝕中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