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釋有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就社會局監護之兒童保護個案,於辦理戶籍遷徙登記時該童可否不註記遷入地址之記事暨原戶籍地戶口名簿可否免經催告原戶長提出,及利害關係人(含原生父母)是否不得查閱戶籍資料,以達保護作用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2020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民政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民政四字第11932號;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說明 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說明 戶籍法 第9條 說明;戶口名簿;戶籍;戶籍地;戶籍資料;父母;地址;利害關係人;兒童保護;監護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10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表2-11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表2-11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月光下的歌頌者-兩棲類
月光下的歌頌者-兩棲類
水生植物介紹
水生植物介紹
表2-12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表2-12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第二章 美濃水圳區域開拓發展史要
委員推選,市長任主委
委員推選,市長任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