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
眷捨現住人退休後於同一機關再任公職,應繳回原配住眷捨,又退休之眷捨現住人參加輔建配購住宅者,如在未簽妥購屋貸款契約前再任公職,則喪失以現住人身份承購住宅之資格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80405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7高市府住福字第13489號;中央各機關國有眷捨房地處理作業要點 第18點 說明 事務管理規則 說明;公職;住宅;契約;退休;宿舍;眷捨;購屋貸款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8-0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函(1998-05)。[眷捨現住人退休後於同一機關再任公職,應繳回原配住眷捨,又退休之眷捨現住人參加輔建配購住宅者,如在未簽妥購屋貸款契約前再任公職,則喪失以現住人身份承購住宅之資格]。《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d/c9/be.html(2019/05/08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d/c9/be.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喪失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照片3-26 原鐵路局貨運服務站(今...
融資質疑,面對面溝通
中港間門神~秦叔寶、尉遲恭
【照片2-2-7】正殿明間左側木構架...
照片3-38 民國95年(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