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新聞
台灣棒球
文字報導
棒球組織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新聞
台灣棒球
文字報導
職業棒球賽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新聞
台灣棒球
文字報導
其他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淡江大學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之建置
不定期限僱傭契約 被判無效:黃平洋等跳槽案 純青控告判敗訴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0093745.xml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 體育
描述:
純青職棒公司(即中華職棒聯盟味全龍隊)控告黃平洋等四名球員跳槽台灣大聯盟一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承審法官認為純青公司與四名球員所簽為「不定期限的僱傭契約」,而且不能依勞務的性質或目的定其期限,依民法規定球員可隨時終止契約,契約中卻以條文排除球員此項權利,顯然違反公共秩序,自屬無效。法院因此認定黃平洋等人在去年十一月間片面終止契約合法有效,判決純青公司敗訴。中華職棒聯盟各隊與球員簽訂「職業棒球選手契約」興訟案例雖非首見,今年六月間台北地院即判決控告康明杉的三商虎隊敗訴,當時法院所採的主要理由是「五年為契約關係存在最短期間,超過五年雙方即可任意終止契約」;但昨天的判決中,法院直接認定契約中有關「球員不得片面終止契約」部分無效,連五年的「最短期間」都不必,預料將對各球團產生重大衝擊。昨天的判決指出,純青公司與黃平洋、郭建霖、孫昭立、李安熙四人簽訂的職棒選手契約,屬於不定期限的僱傭契約,而職棒運動依其特色、勞務的性質或目的不具可確定性及可預期性,依民法第四百八十八條第二項,黃平洋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7-09-20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93745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授權聯絡窗口
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sclin@mail.tku.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1997-09-20)。[不定期限僱傭契約 被判無效:黃平洋等跳槽案 純青控告判敗訴]。《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12/4f.html(2012/07/13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12/4f.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郭建霖
李安熙
純青
民法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史東演出完封 味全擊敗三商:《職棒聯...
亞洲棒賽 首期觀察名單公布
棒球風靡日本:名星球員 身價百倍
全國各界慶體育節 獎勵創新紀錄選手:...
代表隊昨產生:入選隊員十一日起集訓
小國手勝利家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