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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之建置
「自由球員」體總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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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0073042.xml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職籃
描述:
全國棒協祕書長林將昨天針對「廿三歲以下球員不得挖角草約」中的「自由球員」條文,向全國體總提出質疑。林將擔心一旦簽約後,甲組成棒的生存空間將更加侷促;體總副祕書長魏香明表示,「自由球員」的定義是尊重球員的「擇隊自由意志」,並非僅對加盟職棒而言,但他同意將條文作更詳細的規範。林將昨天針對「不挖角草約」中的第四點「所有年滿廿三歲,且未入選中華隊的球員,在未進入職棒前,皆為自由球員」條文提出質疑。林將表示,與職棒簽訂「不挖角合約」的目的不只是為了組成中華隊,條文若如此規定,將使目前經營已經相常困難的台電、合庫等甲組成棒隊,更為雪上加霜。魏香明向林將解釋,「自由球員」的規定是針對球員而言,棒協應尊重未入選國家代表隊且已年滿廿三歲以上球員「自由工作權」,由選手自行評估選擇打職棒,或是繼續待在業餘發展。魏香明表示,棒協與甲組球隊無需擔心,因為球隊也有選擇權,實力平庸的選手,就算很想打棒球,仍會遭球隊拒絕。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02-25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73042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授權聯絡窗口
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林信成
(02)2621-5656 # 3106
[email protected]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1996-02-25)。[「自由球員」體總釋疑]。《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05/46.html(2026/09/17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32/0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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