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挖角 體總修改草約:合約期限/避開空窗期 仍維持一年 球員限制/聯盟必須取消『特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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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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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者:
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主題與關鍵字:
職棒職籃
描述:
全國體總昨天上午針對中華職棒聯盟所提「廿三歲草約」及是否直接與聯盟簽約,經過一個多小時開會討論後,決定將簽約日期延至農曆年後,並確定未來新約四項原則,包括聯盟須取消「特考」制度、新約約期仍為一年等。體總會長郭宗清昨天上午一進辦公室,就召集祕書長蔡持龍、副祕書長魏香明開會。魏香明在上午十時四十分左右將修改後的草約,分別傳真給教育部體育司、全國棒協及中華職棒聯盟。郭宗清也以電話告知聯盟會長陳重光,年前簽約已來不及,過年後等各方皆取得共識後再簽。魏香明表示,體總不受要脅,也有能力承接各協會業務,但因為不希望與棒協間的誤會加深,使棒壇的問題加劇,所以放緩簽約腳步,希望等業餘與職棒都取得共識後再行簽約。至於簽約方式,體總表示,以聯盟與棒協平行簽約最佳,若需體總背書見證,「體總將會義不容辭」。體總所定的新約四原則,包括「合約期限」--為避免未來再發生舊約結束、新約未立的「空窗期」困擾,體總昨天否決了聯盟所提新約有效日期至九月十四日止的建議,仍將約期定為一年,何時簽妥,明年同日的前一天就是到期日,若一旦開放職棒球員參加國際棒總所辦的比賽,各方得就實際情況,適度修正合約。「球員限制」--職棒須取消特考制度,除入選中華培訓隊外,棒協須尊重其他廿三歲以上球員的自由發展意願,不得再有其他限制;「舊約保留部分」--奮約中已規範得很清楚的條文,不再更動任何文字;「共同遵守」--未來新約簽妥,包括棒協、聯盟或將來成立的所有棒球組織,都須共同遵守。至於新約成立後將「不溯既往」,或「追溯既往」,體總表示,由體育司裁奪。【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聯盟祕書長屠德言昨天空等一上午,雖然在上午十時四十五分接獲全國體總將修改過的「廿三歲以下球員不得挖角草約」傳真至聯盟,但到十一時卅分無法再與體總方面取得聯繫後,前往養樂多公司向聯盟會長陳重光報告,決定放棄在舊曆年前完成簽約。屠德言昨天上午九時到聯盟辦公室,立即主動與體總祕書長蔡特龍、副祕書長魏香明聯繫,獲知體總會長郭宗清正召集蔡特龍、魏香明開會,研究聯盟所提草約是否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並將決定是否趕在年前簽約,屠德言只好繼續等待體總的回覆。屠德言表示,是教育部委託體總出面與聯盟接洽簽約事宜,並非聯盟主動邀約,草約也是郭宗清要求聯盟送交體總,並非聯盟自動提出。他強調,聯盟基本上反對加諸在職棒發展上的「任何外力」,是為均衡整體棒運發展考量,才會年年與棒協簽約,「若能不簽最好,怎麼還會去搶主導權」。屠德言對棒協將對聯盟採取法律行動,深表不解,他表示,棒協是不是連教育部、體總也要一起告?若是指六百萬元贊助款至今仍未撥付,棒協難道不知道,聯盟每年都是等到三月分,在獲得全體會員大會同意後才會撥款,屠德言說:「向人伸手要錢,怎麼態度那麼差。」
出版者:
聯合報
日期:
1996-02-18
格式:
XML檔
來源:
http://ndap.dils.tku.edu.tw:8080/ndap/querynews2.jsp?id=72982
語言:
中文
關聯:
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 http://ndap.dils.tku.edu.tw/
範圍:
Taiwan, ROC
管理權:
聯合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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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 資訊與圖書館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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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21-5656 # 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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