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公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五六五-五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因五六五-五三,一筆地號,尚包括五六六-六、五六六-八七,二筆土地,請省政府查明土地狀況後再作處理。案經省政府查明五六六-八七號土地一筆與五六六-六地號土地均屬代表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人吳淑君等所共有之私地,係高雄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由原五六六-六號土地分割為道路預定地,省政府函送土地有關資料,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案附地籍圖謄本)

臺灣省政府函為公路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三民區大港段五六五-五三地號省有非公用土地,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因五六五-五三,一筆地號,尚包括五六六-六、五六六-八七,二筆土地,請省政府查明土地狀況後再作處理。案經省政府查明五六六-八七號土地一筆與五六六-六地號土地均屬代表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人吳淑君等所共有之私地,係高雄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由原五六六-六號土地分割為道路預定地,省政府函送土地有關資料,請審議案。經決議:同意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案附地籍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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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70049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1-03-1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27
範圍:
1981-03-1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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