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港務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新興區大港埔段、苓雅區五權段、五塊厝段、鹽埕區江東段等省有眷舍基地二四筆暨地上四層公寓式眷舍二二棟五五四戶擬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讓售與原配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依法處理。暨省政府函送內政部為高雄港務局辦理已建讓售經管省有眷舍房地配住港警所部份眷舍基地計三筆並非四筆暨土地擬出售清冊使用關係欄請將編號十一號更正為「配住港警所居住」,二三、二四號更正為「配住本局職員居住」,原報均係誤植,請更正案,副本抄送本會。

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港務局擬出售經管高雄市新興區大港埔段、苓雅區五權段、五塊厝段、鹽埕區江東段等省有眷舍基地二四筆暨地上四層公寓式眷舍二二棟五五四戶擬比照「中央各機關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讓售與原配住人,請審議案,經調查後決議:同意依法處理。暨省政府函送內政部為高雄港務局辦理已建讓售經管省有眷舍房地配住港警所部份眷舍基地計三筆並非四筆暨土地擬出售清冊使用關係欄請將編號十一號更正為「配住港警所居住」,二三、二四號更正為「配住本局職員居住」,原報均係誤植,請更正案,副本抄送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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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6905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80-05-14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20
範圍:
1980-05-14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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