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管有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庄子段八八─二四地號非公用土地一案,茲依土地法第廿五條規定檢送管有土地擬出售清冊,請審議。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嗣後又為前案土地預定自處分程序完成後五年內辦妥出售,函請備查。

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土地銀行擬出售管有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庄子段八八─二四地號非公用土地一案,茲依土地法第廿五條規定檢送管有土地擬出售清冊,請審議。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嗣後又為前案土地預定自處分程序完成後五年內辦妥出售,函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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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6705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8-09-30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3
範圍:
1978-09-30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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