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民張喜妹請願為請菸酒公賣局將該民現有房屋占用之花蓮縣花蓮港段第三一之四地號中之四‧七六坪土地售與該民案,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後,省政府函請同意將該土地售與張喜妹案,經第五屆第二次大會(六二年)決議「暫予擱置」後,一直未答覆省政府,省政府遂於六七年重新函請審議處分該筆土地(現為花蓮市北濱段七一七之一地號)案,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暨省政府函請同意菸酒公賣局出售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一三九號省有房地案,經決議:本案房地仍可作為業務之用,未便同意。

花蓮市民張喜妹請願為請菸酒公賣局將該民現有房屋占用之花蓮縣花蓮港段第三一之四地號中之四‧七六坪土地售與該民案,送請省政府調查辦理後,省政府函請同意將該土地售與張喜妹案,經第五屆第二次大會(六二年)決議「暫予擱置」後,一直未答覆省政府,省政府遂於六七年重新函請審議處分該筆土地(現為花蓮市北濱段七一七之一地號)案,經決議:「同意依照省有財產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辦理出售」。暨省政府函請同意菸酒公賣局出售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一三九號省有房地案,經決議:本案房地仍可作為業務之用,未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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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2230161050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72-06-24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84
範圍:
1972-06-24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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